台南下起滂沱大雨,水全往低窪的地下道灌,有不知情的駕駛,把車開進淹水地下道,立刻卡住、動彈不得,但市府明明早就裝設了警報系統,難道沒有發海外期貨教學揮作用?有用路人說,警示燈太小了,根本看不清楚,但市府指出,以往大型的警示燈時常被撞壞,未來到底該如何改善,還得要相關單位多花些腦筋才行。

民眾:「禁止通行的警示應該要做得更明顯,那不然有的人,因為它水是還蠻深的,下去可能就上不來。」

現在我們知道,過去期貨開戶合約主要是由買賣雙方制定即可,並且主要用來保障買賣雙方的交易,以避免未知因素造成雙方的損失。不過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有些人開始發現,與其讓買賣雙方自由協定,不如發展出一種「定型化契約」--商品、數量、履行時間皆事先固定好的合約。如此一來,期貨合約將會變得更加普及,並且更為方便廣泛運用。當 1848 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成立後,作為第三方的擔保角色,於是開始制定各種商品的定型化契約,當時一開始主要以雞蛋、奶油、牛豬、木材為主。後來則納入各種原物料/產品,把期貨合約拉抬成一種金融海外期貨手續費衍生商品,讓更多的人能參與到這個期貨開戶市場。

用路人抱怨,大同、小東還有長榮三處地下道,所裝設的警報系統,燈號太小看不清楚,加上開車時常會關窗、遇到下大雨,警報聲響起時,也聽不到鈴響,

希望未來能改善,偏偏明顯的燈號,又常被撞壞,該如何改善,公海外期貨開戶家單位恐怕得多花些腦筋才行。

國內期貨和海外期貨其實沒有區別,都是屬於期貨的範疇,因為它們在交易的制度和原理上都是一樣的,但是在很多地方又有不同,像國內期貨就要遵循國內的法律,境外的話還要分地區,大部分的國內期貨公司在香港設立子公司要遵循香港的法律來進行規範,香港已經是一個法治比較完善的地區,在期貨和證券的監管上很早就已經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體系了,假如一個機構(法人/法團)想在香港本地開展以香港本地人(香港居民)為業務對象的期貨和證券業務或類期貨/類證券業務時,需要先取得香港證監會頒布的二號牌照(期貨)和一號牌照(證券)。其實在申請業務資格的時候並沒有太多限制,只要符合香港的規定和要求,就都可以申請香港的二號牌,也等同於申請香港的期貨公司,據我了解目前香港的期貨公司已經有6、7百家了。內地的期貨牌照不是隨意可以申請的,目前有固定的149家牌照是固定,也就是說你想去開一家期貨公司只能去收購現有的牌照,不可以新設,這是國內和海外期貨公司最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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